▲老典型: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政法委员王晶
寄语:当看到政法之路上优秀的你们,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满怀热忱,意气风发。
榜样的力量,是引领,是激励。我们一直在追寻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以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政法人的使命与担当。
你们要将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铭刻于心,坚定不移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你们要以坚定的信念、果敢的行动、不懈的努力,书写政法新辉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你们的智慧与力量。
▲老典型: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武寒霜
寄语: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政法系统的每一名干警都肩负着神圣使命。能够被推荐为新的榜样,既是肯定和鼓励,也是鞭策和期许。
风劲好扬帆,奋进正当时。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作为新的榜样,要继往开来、锚定目标,把职责与使命扛在肩上,牢记“国之大者”、胸怀“省之要事”,努力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贡献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老典型: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昕
寄语:你们是政法战线的璀璨之星!你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与担当,展现了非凡的勇气和奉献精神。
在你们身上,我看到了榜样的力量在不断延续和传承。希望你们能始终保持初心,在面对挑战时坚定不移,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为社会的安定和谐努力拼搏。愿你们的榜样之光永远闪耀,激励更多的人奋发向上,为我们的事业增添新的辉煌!加油,新榜样们,期待你们创造更多的奇迹!
▲老典型:彰武县公安局阿尔乡派出所“马背110”
寄语:你们是政法事业的希望之光,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政法干警就是要以无畏的勇气和勇毅的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榜样”二字,重若千钧,它承载着对法治的信仰、对人民的深情。你们不仅是在继承传统,更是在开创未来。
愿你们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正义的执着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老典型:抚顺市东洲区司法局章党(街道)司法所所长张宁
寄语:榜样是前行的光,照亮前进的路。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先进典型是鲜活的价值引领,只有时时刻刻向榜样看齐,用心用情用力追寻信仰之光、服务之光、奋斗之光,才能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
希望新一届的“榜样力量”作表率、当标杆,忠诚履职,服务大局,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投入到各项政法工作中去,奋力开创我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展现辽宁政法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