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九江浔阳区检察院接群众线索反映,在某医院进行CT检查时,CT室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穿戴防辐射防护用品,担心设备辐射影响身体健康。 该线索引起检察官的警觉,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烦心事忧心事,就是检察官的“操心事”。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放射诊疗是现代医学诊疗的必要手段,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止放射设备对患者产生二次伤害。
办案检察官在医院“ct”检查室,进行整改“回头看” 今年5月21日,该院针对群众反映的公益问题,及时向辖区内行政主管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并与区卫健委磋商,建议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在进行放射检查时,遵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提醒受检者穿戴防护服,并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在工作中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保障受检者的健康。 今年7月12日,区卫健委向该院回复已制定了放射诊疗专项工作计划,召开放射诊疗专项行动部署会。组织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对部分放射诊疗机构防护用品存放不规范,防护用品不健全等行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加强放射诊疗工作规范化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