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感受尤为深切。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大气力惩治“蝇贪蚁腐”,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超常规举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质量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清廉贵州”客户端同步推出“正风反腐在身边”栏目,通过多种形式,展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一严到底惩治“蝇贪蚁腐”的鲜明态度,以及各级各相关部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补助金已发到我的社保卡上了。”面对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的回访,黔西南州安龙县笃山镇王院村残疾人刘大爷一脸喜悦。
今年3月,安龙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开展常规巡察,发现刘大爷等部分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政策,但未纳入特困供养人员范围。
根据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政策,刘大爷属于二级肢体残疾,每月可以领到特困供养金983元。
巡察组带着人员名单下沉调研,随机抽取几户走访,发现有群众不知晓特困供养金相关政策,存在符合特困供养政策但未纳入的情况。
“该享受政策但未纳入的特困供养对象,民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安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该问题纳入“立行立改”督办清单台账,督促县民政局立行立改,并同步转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
收到通知后,县民政局举一反三整改,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立即组建3个工作组深入全县11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排查,共发现163人符合特困供养政策,但没有被纳入特困供养对象予以补助。
截至9月中旬,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33个,推动整改问题163个,立案查处2件2人;督促县民政局将上述163人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对象并造册,发放特困供养金16万余元。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