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收到反映某某同志有关问题的检举控告属不实举报,现予以澄清……”近日,隆德县纪委监委为柳某进行澄清证明。
不久前,有群众反映某某在工作中纵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收到信访举报件后,隆德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调查。经调阅有关材料、实地走访群众、同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查证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随后,核查组经综合研判并征求被举报人个人意见,依规依纪依法为其开展澄清正明。
“我现在负责的业务涉及内容庞杂、工作千头万绪,一大把年纪还受到了举报,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确实对我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是没想到在查清事实后,组织会给我专门澄清正名,及时消除对我的负面影响,这让我能够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以后开展工作、服务群众更没有后顾之忧了。”被举报人说。
近年来,隆德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持续健全完善澄清正明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结合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工作实际需要等因素,精准识别适用情形,慎重稳妥开展澄清证明,针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在查清案件事实、认定举报失实的前提下,确保澄清问题处置到位、澄清保护实施到位,切实帮助受到失实举报侵扰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我们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要求,持续做实澄清正名,全面调动党员干事创业的劲头和活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隆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隆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