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阅卷笔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聚焦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能动履职,守正创新,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阅卷笔录结构、拓展功能作用,推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坚持繁简分流,提高阅卷效率。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两类示范模板的基础上,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改进阅卷方法,立足案件事实、定性处理等要点摘录证据,突出疑点难点问题分析论证,以证据认定事实,以事实确定责任,以责任精准量纪,做到“难案精做”。对于事实清楚、证据清晰的单一违纪的简单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制作“表格式”阅卷笔录,既能把握证据情况又能做到一目了然,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简案简做”。
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制约作用。在阅卷过程中围绕案件事实,查找证据矛盾点、定性不妥处等,有针对性地形成补证意见,并对办案部门证据审核报告进行同步审核,提出不足之处和完善意见。通过阅卷笔录进一步发挥审理监督制约作用,督促办案部门按照阅卷笔录论证模式对证据提前把关,把案件质量问题解决在审查调查阶段,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审查调查成果。
聚焦提升质效,保障案件质量。依托优化完善阅卷笔录,推行案件“送审即评查”工作模式,在制作阅卷笔录的同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要求进行评分和反馈办案部门整改,并将问题纳入每月案件质量评查问题通报。优化阅卷笔录试点工作以来,已对28件案件开展了“送审即评查”,持续提升阅卷笔录工作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方面的作用发挥。(兴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