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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破融合”推动“终本清仓” 乌市中院完善“僵尸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网络图片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召开十余件“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顺利通过破产管理人的执行职务报告,为乌市中院“终本清仓”阶段性工作添上“精彩”一笔。

  会上,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宣读受理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权。管理人向大会作了前期阶段性工作报告,介绍执行职务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申报登记及核查情况等内容。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意见,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并就债权人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规范紧凑,为公司破产清算后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乌市两级法院已初步建立由“破产法官+执行法官+立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执破融合”审判团队,集中负责“执转破”案件的甄别、移送、审查。在“执转破”案件的办理中,“执破融合”审判团队中的破产法官会提前介入,协助执行法官办理“执转破”案件甄别、移送审查工作,参与研究需要移送的材料准备及财产变价等前置性工作;执行、立案法官也会参与案件的会商、合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程序,促进审执部门之间的信息融合,共同推进破产工作有效开展,从而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双提升,推动“执破融合”工作走深走实。

  乌市中院将持续完善两级法院“执转破”工作机制,畅通执行、移送、审查、立案、破产审判等程序衔接,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强制性”与“信息化”优势以及破产程序“保护”与“出清”功能,有效兼顾公正与效率价值,以“终本”案件清单为基础,结合企业现状、发展趋势、市场潜力、清偿能力等各方面因素,梳理、甄别“执转破”案件,以“执破融合”推动“终本清仓”工作,推进“两个出清”,进一步完善“僵尸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7/2024-09/27/content_12747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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