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6日讯(通讯员 田徵翯)近日,衡南11岁“熊孩子”豪掷“万元”打赏主播,经过民警介入,目前已全部追回。 9月22日,衡南县公安局近尾洲派出所接到辖区欧奶奶报警:“警察同志,我外孙女玩手机,被别人诈骗了1万多块钱,这是我打零工一年的工资啊,你们一定要帮帮我。” 随即,民警查看了欧奶奶的消费记录,发现其中有多笔钱款是通过网上支付转给了某短视频平台,经过询问,才得知:原来是11岁的外孙女用欧奶奶手机看直播,短短几天时间就将绑定银行卡中的1.2万元全部充值,先后用于了给主播刷礼物打赏。 “她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平常家里就我和孙女两个人,她有时侯拿着我的手机瞎玩,我又不懂这些,这可怎么办啊!”“您先不要着急,我帮您向平台申请一下,看看钱款是否能够退还。”由于小女孩尚未成年,打赏时也未经过监护人同意,于是民警帮助欧奶奶向平台申诉,要求退还之前充值的款项,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提供了佐证,经过与平台客服的多次沟通,民警终于成功完成了申诉流程。9月22日晚11时许,1.2万元充值款如数退还到账。 近年来,网络短视频快速发展引发了青少年不同程度的沉迷问题,“熊孩子”偷偷花钱打赏主播的事情时有发生,发现钱财不翼而飞的家长第一反应就是找直播平台要求返还赏金,但赏出去的“飞机”“游艇”要得回来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是可以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但在上网充值打赏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交易明细、聊天记录等,为追回钱款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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