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日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苓与立审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元宝、振兴、振安、东港、宽甸五家基层法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针对审判质效开展调研。
“案件调解的开展情况如何?”“法答网、案例库的使用情况怎么样?”“有多少案子适用的小额诉讼程序?”在浪头、金山、十字街等7家人民法庭,于长苓与法庭干警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法庭建设、人员配备、审判质效、诉中调解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根据法庭不同的职能定位和各自的发展情况进行分类指导,要求法庭把能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和企业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助推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
于长苓根据各院情况,围绕“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工作定位提出要求。她说,要下更大力气强化审判管理。要强化对审判管理“三项机制”的应用,抓深做实“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理念,两级院齐抓共管,基层院抓实自身、中院充分发挥好审判监督指导责任,对于疑难案件给予前端专业支持和后端类案专业指导,深度挖掘“一张网”上审判数据的应用,通过抓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要下更大力气深化司法改革。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作用,以有效阅核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认罪认罚适用范围、深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最大化。要持续用好审判机制创新成果,推动诉答文书应用。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创新,研究探索符合丹东本地特点的交叉执行工作模式。
要以“党委领导、多元共治”为重点,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要下更大力气激发队伍效能。要明确过硬队伍是提升审判质效的基础,聚焦“关键少数”,抓实政治能力,把讲政治体现在对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之上;提高领导能力,把调研融入日常,聚焦“九分落实”解决问题;提升业务能力,院庭长带头办大案、要案,带动法院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