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按照法官帮着梳理的流程,主动接受社区监督,把快递站尽快建起来,为小区几百户业主提供方便!”日前,法库县某小区物业经理这样向居民们表态。
半月前,法库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伟下沉到法库县石桥社区“三零”工作室,社区党总支书记向她反映了一件“难心事”——辖区某小区的业主们多次反映,快递送到后都存放在物业公司的一处办公用房里,没人打理不好查找,有时还会出现丢失情况。
为了满足业主们的需求,该小区物业公司拟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设立一个快递站,而出租物业管理用房须由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表决,但该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按照相关规定由居民委员会依法代行职责。
如何代行职责?社区党总支书记向县内其他社区询问了一圈,却没有类似经验做法。
法库县法院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根据法律法规,建议社区召开联席议事会议,并派出处理物业纠纷经验丰富的立案庭庭长丁一和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左雨薇一同前往石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参加联席议事会。法官详细询问了目前进展,并从法律角度就收益分配、投票表决、资料留存等工作提出具体建议。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研究讨论,石桥社区、法库县房产局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业公司与法院四方人员群策群力,把设立快递站的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随后,大家一同到实地查看,遇上前来取快递的小区业主李女士:“这下好了,感谢法官帮忙解决问题。”社区党总支书记也拉起刘伟的手,感谢之情溢于言表,“为了这件小事,你们还专门跑一趟,有你们在,这个工作我们干得更托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