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全面传达上级院对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学懂弄通、做好结合、狠抓落实,切实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落实到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中,落实到用心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以履职尽责践行为民司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强化依法打击、标本兼治、责任落实,坚定不移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紧密结合辽中检察工作实际,推动建立更加科学明晰的责任清单,坚持以岗明责、以权定责,推动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深入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各类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健全从优待检和履职保护制度。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院对检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责任感、使命感作为干好工作的动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规定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深刻领会“三个善于”,将“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实实在在地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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