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增强审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盗窃案件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律师代表等受邀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代表、辩护人参加听证。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化名)因涉嫌盗窃被批准逮捕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陈强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和听证审查重点问题、法律适用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重点对逮捕前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和破坏性手段盗窃的变化以及社会危险性进行了充分阐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等一一发表各自的意见。
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上述意见后,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了评估、评议,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可以对王某某采取非羁押措施。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在案事实和证据,并结合听证各方的意见,依法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编辑:王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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