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翻细浪,秋风送稻香。今年以来,大余县检察院挥毫公益诉讼检察“画笔”,全心守护群众粮食安全,以高质效办案绘就金秋好“丰”景。 保护耕地安全助力粮食增产 开展农用薄膜“白色污染”专项监督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联合制发加强农用薄膜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意见,督促建立农用薄膜回收点7个,清理、回收废旧农膜5000余公斤。 针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保护耕地总面积118余亩,督促整改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点3处,清理垃圾6.吨,补植复绿1118亩。 改善河湖环境守护源头清水 “河岸的‘垃圾山’不见了,大家都能放心用水!”该院开展联合巡河活动时,当地群众高兴地说。 该院致力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今年以来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件,排查侵占河湖岸线3处,恢复河湖岸线2000余平方米,有效解决因污水渗入,导致的土壤酸化,农作物减产问题。以点带面推动水源污染问题整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8家养猪场、35家机制砂企业进行整治,拆除机制砂企业7家。 “橙”意满满“黄金果”变“致富果” “这份检察建议真有用,果农不用再担心‘黄金果’变不成‘致富果’了。”该县花卉和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针对市场销售“三无”脐橙、柑橘苗木,易造成检疫性疾病蔓延,损害赣南脐橙地理标志问题,该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现场巡查1200余次,收缴销毁“三无”苗木2.7万余株,向立法调研组提出有关立法建议,写入了2024年1月正式实施的《赣南脐橙保护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