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险公司当作“摇钱树”,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诈骗案,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蔺某甲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4月初,蔺某甲的汽车经常出故障,由于该车维修价值不高,蔺某甲便萌生出了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骗取保险金的想法。同月14日,蔺某甲找到蔺某乙(另案处理),商量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骗取保险金的事宜。 蔺某乙在蔺某甲的央求下,最终帮助蔺某甲把汽车开至路边水塘里,故意制造出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蔺某乙在将车辆开入水塘后,蔺某甲邀请路人拍照,并向保险公司报案。随后,蔺某甲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最终骗取保险理赔金8万余元。 案发后,蔺某甲于2023年5月11日投案自首,向保险公司退赔其诈骗的全部理赔金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蔺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制造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实施保险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因其主动到案,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