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督促企业负责人拆除所有生产设备,集中清空现场堆放的物料,同时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张贴了封条,按照要求做到‘两断三清’。”近日,凤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对某“散乱污”企业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时,相关执法人员现场介绍整治处理结果。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生态环保专项督查中发现,位于中都街道某社区有条破碎机生产线正在飞速运行,现场扬尘和噪音污染严重,且周边露天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立即督促中都街道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要求立即停止作业,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近年来,凤阳县纪委监委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护航生态环保。在加强政治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的基础上,紧盯“散乱污”企业、黑臭水体、矿山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梳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属地和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责,逐项整改到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防并举,对整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改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
此外,为进一步延伸监督链条,强化日常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信访举报、“12345”热线、“监督一点通”等平台中群众反映集中、重复反映久拖不决、满意率低等环保问题,现场核实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敷衍了事等现象。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人民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同一事件3次以上的生态环境类信访案件56件,重点组织开展回访,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以有力监督执纪为生态强县建设保驾护航,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