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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检察院打造“靖连安蓝·海之矫”品牌建立涉海涉渔社矫监督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4-09-30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人要“出得去” 更要“管得住”

  ——连江县检察院打造“靖连安蓝·海之矫”品牌建立涉海涉渔社矫监督新模式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曾华武 柯章伟

  作为海洋大县,连江县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渔业产值连续3年位居全国县级第一,渔业从业人员众多。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聚焦涉海涉渔社矫对象难以外出从事海上生产问题,倾力打造“靖连安蓝·海之矫”检察品牌,出台工作意见,创建数字检察监督系统,建立监督新模式,共审批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100次,累计解决187个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生计问题,使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收入多、矫正好”。相关机制做法获最高检肯定并推广,在矫渔民监督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联合出台工作意见

  形成规范化监管模式

  2021年起,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从事海上渔业生产的社矫对象因无法出海务工产生因矫致贫的情况,连江县检察院深入摸排涉海涉渔社矫对象请假外出审批难、海上定点准时打卡难、无法从事海上生产等问题;积极牵头县法院、司法局座谈调研,联合出台《规范在矫渔民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工作意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建立“简化审批、强化管理、优化监督”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模式。

  综合考虑海上作业变化多、随机性强、开渔时间紧等因素,连江县检察院推动形成“外出审批+跨市县活动审批”工作机制,特殊情形可先办理临时外出手续,返回时再办理跨市县活动审批;针对近海作业群体,只需简单报备即可在近海区域生产作业。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办理近海作业报备103次、经常性跨市县审批100次。

  此外,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建立海上作业日报告制度,通过“在矫通”、卫星定位、卫星电话等方式报告位置信息,并设置容错机制,外出过程中因天气突变和临时变更航程等客观因素,需要临时更改活动区域、延长外出时限的,允许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出新申请,灵活将渔船作为“指定报告地点”。

  运用数字检察系统

  构建精准化监督体系

  为构建精准化监督体系,连江县检察院优化数字检察,赋能检察监督新路径。

  该院综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数据建立社矫人员信息库和海上船舶信息库,创建具有连江特色的“海之矫”数字检察监督系统,系统内置船舶定位、信息互联、区域预警、轨迹溯源等功能模块,通过“看住船”实现“盯紧人”,推动社区矫正海上监管由“线下治理”到“云上监管”转变。

  依托“海之矫”数字检察监督系统,连江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抓取核实位置信息,准确率达100%。同时,该院追溯2021年以来审批出海的170多人次社矫人员历史轨迹,发现10人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遂督促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处置。

  此外,该院还通过“海之矫”数字检察监督系统核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履职情况,发现履职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矫正方案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制发日常监管不当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推动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完善涉海涉渔社矫人员监管机制。

  拓展监督工作格局

  实现多元化成效提升

  为助推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连江县检察院还积极拓展监督工作格局。

  该院在沿海乡镇设立涉海涉渔检察联络点6处,开展好释法说理、解答法律咨询、回复意见结论、法律宣传等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涉海涉渔社矫人员再犯罪。检察官经常性带案下乡,调查核实社矫对象外出必要性、社会危险性、家庭经济现状等情况,帮扶解决各类难题。同时,多方协调,促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社矫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出具证明,规范社矫对象外出审批材料。

  该院通过邀请同船船长、船员加入矫正小组、出席矫正小组会议、汇报日常表现、参与制定矫正方案等方式提升矫正效果。如今,社矫对象不仅自发学习法律知识,返航在岸期间也欣然参加各类志愿活动,已有22名涉海涉渔社区矫正人员加入“海之矫”公益服务团队,参与防溺水巡防、休渔期法治宣传、清理海漂垃圾等公益活动7场,推动社矫群体再社会化。

  为扩大特色品牌影响,该院深挖“海之矫”品牌检护民生、为民司法的文化内涵,与省市院及县司法局共同拍摄全省首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督微电影《出海》,讲述帮助社矫对象解决出海谋生问题的真实案例,传达人性化监管的司法温情,获最高检转发。相关工作获《检察日报》、最高检公众号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2次,“织一张有检察温度的‘渔网’”获评福州市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inganjianshe_0929/48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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