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艺灵)“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真是太感谢了!”被告林某感慨地说。“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拿到赔偿款,感谢法官的热心帮助!”原告胡某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日前,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庭快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赔偿款一次性当场履行,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3年11月20日,林某驾驶小型汽车与同向左转弯行驶的胡某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胡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住院治疗15天,造成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经司法鉴定,胡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胡某向平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
鉴于案情清晰,争议不大,承办法官电话征求双方意愿后,组织双方到庭协商。林某表示,他愿意赔偿胡某经济损失,但由于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赔偿压力较大,希望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法官引导双方使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计算赔偿金额,同时开展释法说理。在法官的调解下,林某表示愿意当场一次性赔偿胡某各项经济损失52000元,胡某同意了该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理赔金额不一致往往是化解过程中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难点,平和法院自主研发全省首个提供免费在线服务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于今年3月20日正式上线,助力交通事故纠纷高效化解。借助“计算神器”,当事人利用手机操作可以实现理赔项目金额一键计算。
近年来,平和法院交通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开发应用“交损计算器”,让各方当事人明了清楚赔偿标准,以公开促调解,在纠纷实质化解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