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单位制定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够强,建议再进一步细化,做到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这是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督导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情景。
为持续跟踪问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巡察监督质效,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监督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实现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深入巡察整改一线,对十一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再体检”,重点督导检查整改的问题有没有遗漏,问题整改是否彻底、质量如何,严防“老问题”反弹、新问题产生,确保巡察整改不留盲区、不打折扣、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督导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采取现场查看、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十一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集中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纸上整改、数字整改、问题“反弹”“复燃”等现象,跟进监督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和巡察成果运用情况,在反馈建议的同时,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并逐条点评反馈,形成“再监督、再发现、再整改、再巩固”的工作闭环,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改、改到位、不反弹。
在此基础上,石嘴山市委巡察办建立市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牢牢抓住“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巡察整改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各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尽责,着力破解“整改主体责任不实”问题,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开展巡察不能‘一巡了之’,巡察整改也不能‘雨过地皮湿’。”石嘴山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持续强化巡察监督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效结合起来,不断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