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和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帮我们渡过难关。”近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驱车前往鄱阳县金盘岭镇上兰村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生活所在地回访时,王某握着检察干警的手感激地说道。 申请人王某的儿子遭遇交通事故后死亡,遗留一年幼孙子由王某抚养,王某系农民,自身腿脚不便,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且王某的儿媳失踪多年,家庭生活困难。 在司法救助调查中,检察官发现王某今年已70岁,年事已高,且无经济来源,无法承担养育仅有三岁的年幼孙子的抚养费用,儿子的突然死亡让老人感到束手无策,于是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将救助金发放至申请人手中,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后,德兴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王某的情况研究解决方案,联系了王某的其他亲属,经沟通,待王某孙子成长到能上学时,由亲属协同抚养。 为巩固司法救助效果,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救助+案后回访”有机结合,持续跟进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延续司法温情,做到“救在点上、暖在心里”。此次回访,检察干警看到王某和其孙子的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感到十分欣慰,就孩子的成长进一步进行了沟通。 案结情未了。德兴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会不断关注王某的生活状况,用心用情架起“爱心桥梁”,用行动帮助王某重塑生活信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其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走好司法救助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