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反复做我们的思想工作,促成刑事和解,解开了我们俩家人的心结,今后我一定遵守法律,遇到事情再也不冲动使用武力解决了。”近日,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收到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不起诉决定书后真诚地表态。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小案”不小看、轻罪不简办,创新办案组织建设,以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为落脚点,不断拓展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办理新路径。 破壁垒,组建一体化办案组织 聚焦故意伤害罪案件易产生矛盾纠纷、易发生信访风险的特点,自今年3月起,该院主动打破业务壁垒,将该类型案件划入至综合业务部门办理,指定由控告申诉检察办案组负责,通过“故意伤害+控告申诉”融合履职,一体推进案件办理、矛盾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该院组建“1+2+1”办案团队,以1名资深的员额检察官、2名具有刑检、控申“双经验”的检察官助理和1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助理为成员,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案件背后凸显的矛盾纠纷问题,通过加强事前研判预警、事中多元调处、事后末端延伸,深度做好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确保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组织运行半年来,该院共办理涉故意伤害罪案件17件, 强履职,探索多元化办案模式 针对多因邻里纠纷、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该院始终把化解社会纠纷、修复社会关系放在首位,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探索实施“检察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的办案模式,对拟不捕不诉的故意伤害罪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对生活困难且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案件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并通过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的方式,组建专业纠纷调处团队,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刑事和解。截至目前,该院对故意伤害罪案件共开展检察听证9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成功化解矛盾9件,调解达成刑事和解7件。 重效果,抓实延伸式办案末端 该院把故意伤害罪案件纳入案件回访的重要范围,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已办结的故意伤害罪案件8件进行案件回访,持续做好以案释法、心理疏导等工作。该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解决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如针对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其妻子在被殴打后多次报警却未得到有效处理的问题,该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涉家暴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公安机关在处置涉家暴警情中存在处置流程过于简单、对受害人的情况后期跟踪不到位等问题,遂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