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院启动督察巡查“回头看”工作,组建政治督察暨司法巡查工作组,赴商洛中院实地检视此前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目前,省高院已对5家中级法院完成政治督察暨司法巡查工作,并开始对去年督察巡查的3家中级法院整改落实情况启动“回头看”。
督察巡查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3年,省高院成立政治督察暨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政治督察实施办法(试行)》《政治督察暨司法巡查工作规划(2023—2027年)》,全面推进以政治监督为核心的政治督察和突出业务监督的司法巡查工作。截至目前,省高院已按规划完成对商洛中院、渭南中院、榆林中院、汉中中院和咸阳中院的督察巡查工作;延伸督察巡查32家基层法院,累计查阅各类台账资料8200余份,抽查各类案件卷宗1410余件,组织谈话26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200余件,反馈发现问题107条,提出整改建议28项,并构建“院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指导、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审判业务部门条线督导”的问题整改跟踪督导机制,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有效履行对下级法院协管监督责任。
“省高院将政治督察、司法巡查紧密结合,就是要督促各级法院把‘从政治上看’与‘从法治上办’有机统一,对标对表、校正偏差,真正把司法审判工作和政治建设融为一体。”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表示,下一步,省高院将继续按规划一体推进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工作,在2027年前实现对辖区11家中院的督察巡查全覆盖,并指导各中院对全省109家基层法院实现督察巡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