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执纪执法的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近年来,六安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用心用情处理好每一件检举控告,以有力有效举措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落实领导督导责任。加强对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全过程领导,建立健全定期研判、重点督办、常态调度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协管领导常态调度、跟踪督办。坚持全流程指导,及时传导责任压力,持续做好跟踪回访,确保承办部门高质高效办理实名检举控告。
落实带案包案责任。坚持将实名检举控告纳入每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包案督办安排,通过带案下访、包案督办、查阅卷宗等方式,对相关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指导承办部门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落实首办承办责任。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要求,明确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按照时限规定及时办结。同时,推深做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对案件事实证据、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切实将相关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始、化解于萌芽。
“信访举报工作承担着政治生态“晴雨表”、人民群众“连心桥”等重要作用。”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不断完善检举控告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压实办理责任,全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六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