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内蒙古大兴安岭东南麓的毕拉河林区,林莽积翠、古木参天,森林覆盖率达68.35%,大部分保持着未曾开发的原始风貌。
佐旭明在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工作了10年,对保护区有着很深的感情,他说:“在林区工作了这么多年,这里的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树木,我们都要用心去呵护,这是我们的职责使命。”
近几年,野生动物时不时入村探院甚至进入城区,猝不及防就和人类撞个正着。今年5月16日清晨,毕拉河公安分局民警宿舍就有“客人”到访,来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雌性鸳鸯。
今年7月26日,毕拉河公安分局民警在开展“夏季行动”巡逻防控时,有4个在户外玩耍的小朋友向民警报告:“我们发现一只鸟飞不动了,好像是受伤了。”经民警检查,该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脚隼,民警立即将其送到救助站救治。
小朋友们发现受伤红脚隼后请民警处理
毕拉河林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这里曾经以狩猎为生的“猎人”已经变成了“护鸟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他们的加入,形成了警民联动共同参与生态多样性保护的工作局面。
“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主动救助一些伤病、落单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形成了人人参与、及时救助的良好氛围。”毕拉河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洪海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毕拉河分局全体民警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巡护管控、源头打击、普法宣传力度,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奋力绘就北疆生态和谐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