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气,是袅袅升起的油烟,是夜幕里亮起的灯光,也是人们心中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 市井街巷的日常生活,看似微不足道的民生小事,升腾的人间烟火气,正是检护民生的“护”之所向。2024年2月以来,永州市检察机关精准聚焦涉民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可触的检察为民。 如何把检护民生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寒露前夕,记者带你走进永州市检察机关,从藏在一个个检察办案的故事里找答案。 恼人的油烟不见了 “终于可以开窗通风了。”东安县八角街某商住综合楼的居民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竖起大拇指。经过一系列整改,刺鼻的油烟味消失了,原先油污遍布的大楼焕然一新。 “我们反映了好几次,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今年3月,在东安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居民代表的意见相当尖锐。 长期以来,商住综合楼1层的3家餐饮店给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由于未对餐饮活动中产生的油烟、污水等进行防治,店面周边蚊蝇滋生,异味浓烈,对环境造成了不小的污染。 东安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后,深入现场和周边区域开展调查核实。经过全面了解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城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会后,城管部门现场指挥餐饮店对污染物排放区域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与清洗,实现达标排放,整栋楼房就此告别了油烟缭绕的历史。 “办理个案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系统防治。”东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院制作了油烟污染治理情况专题报告,通过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由县政协以提案的形式交办至城管局。 在检察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双向督促下,城管局对全县餐饮店开展专项整治,共加装油烟净化器297台,群众“急难愁盼”的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改善。 照亮学子归家路 “以前学校这段路漆黑一片,现在有了路灯,孩子放学安全多了,我们也放心多了。”今年6月17日,双牌县阳明学校的学生家长代表将一面锦旗送至双牌县检察院。 锦旗的由来,还要从检察官敏锐的观察力说起。 今年初,双牌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双牌县阳明学校至麻滩新村小区的路段长达百米,多年来一直没有路灯。下晚自习的学生只能摸黑回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该路段是学校大部分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由于道路两侧无路灯照明,学生上下晚自习时很不方便。漆黑的校外环境,既容易引发侵害学生的治安问题,夜间来往车辆视线不清也易发生交通事故。 事关学生出行安全,检察官立即开展实地调查。5月,双牌县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按标准尽快安装路灯。考虑到该路段地处偏僻,道路左侧为荒地,又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在学校周边增设监控设备和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保障学生、居民夜间通行时人身财产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单位都很重视,多次到现场调研,研究更加具体、可实行的方案。”双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各方合力推动下,该路段的照明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现在,14盏路灯、26个高清摄像头及配套设施已经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照亮学生夜晚的回家之路。 办好为老“食”事 “老有所养,食有所安。”关乎每一位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月,东安县检察院在开展“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某乡镇敬老院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该敬老院主要为半失能及健康老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不少需要被照顾的当地老人都会选择就近入住。敬老院为在院老人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留样食品未设立冷藏专柜,留样盒未密封。此外,两名参与食物制作厨房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也已过期。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另一敬老院也存在食品留样不规范、健康证过期等情况。“两家敬老院未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致使在院老年群体身体健康处于受侵害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7月,东安县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全县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清查,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两家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全县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情况也已完成初步排查,在院老年群体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情况得到进一步保障。 守护生命之源 水是生命之源,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4月初,江华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线索信息,沱江镇老城区豸山寺至大山寨区间里,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经现场走访、实地调查发现,排放出口附近的河流水面污浊不堪。在河面形成明显污染带。对水生态环境和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严重污染当地水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检察机关走访了县污水处理厂,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查明,该段4处存在溢流口污水直排问题,确定了纳污责任属地。 “综合排查结果,考虑了老旧城区雨污分类系统不完善,雨污合流现象严重,进入雨污合流管道的水量过大及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已超负荷运行,导致污水从溢流口外溢等两个方面的原因。”承办检察官表示。 4月中旬,江华县检察院向纳污责任属地相关单位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职。在检察机关的助推下,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协同履行法定职责,协调推进老城区污水处理。 目前,已投入100万元污水专项检测资金,并拟启动污水处理一厂扩容项目,相继启动雨污分流、老旧城区改造及“两河三岸”等污水处理项目,从源头上、根本上、系统性地解决城镇污水处理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4/56/14353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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