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委依法治省办获悉,近年来,我省法治吉林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保障吉林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据悉,我省将市县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列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部署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方案》,制定100项重点工作任务,省直责任部门和市、县以任务清单、分工表等方式层层分解任务。今年上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县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调研,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专项违法犯罪等阶段性工作圆满完成,并持续推动成果成效转化。
我省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加强市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吉林省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吉林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政法机关全面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和加强服务保障。强化地方性立法供给,推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大块头”和“小快灵”立法相结合。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推行府院联动机制。2023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12.05%,同比下降11.6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达到100%,并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加强对各级政府依法决策监督管理。省司法厅把“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头号工程”。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改革,全省4.6万项行政检查执法事项、2973个监管机构、6.8万名检查人员全面纳入“数字化”台账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覆盖41个领域、惠及300多万户经营主体。
同时,我省坚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关键少数”抓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述法长效机制,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各级定期召开年度述法会议,列入述职报告,开展考核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措施》,编印《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简明读本》和《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简明读本》,制定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共性清单,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又分别建立个性清单。强化法治督察巡察作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巡视办建立法治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专题”纳入省委巡视巡察范围。突出抓好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各类法治工作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市县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进市县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