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西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4年1-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966件。其中,省检察院143件,占比1.8%;市级院988件,占比12.4%;基层院6835件,占比85.8%。全省三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党组关于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