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符某金在社交APP上冒充美女发布招嫖等信息招徕“客户”,诈骗金额2.2万余元。之后又为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收取诈骗款,并帮助取款,参与诈骗数额2.3万余元。近日,儋州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符某金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今年23岁的符某金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一天,符某金掌握了冒充美女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引诱“客户”转账的诈骗方法后,开始招摇撞骗。
为了防止自己暴露,符某金做了充分的准备。他先将QQ号二维码发布在“快手”APP上,将其“快手”账户头像换成性感女性照片。做足准备后,符某金开始在特定的社交APP上发布招嫖、裸聊的信息,添加好友后,符某金会发出提前设置好的信息,并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回复更加详细的信息。
获取信任后,符某金便以提供上门服务为由向对方索要金钱,并要求对方提前转账。一旦收到钱款,符某金便马上删除对方。通过相似的手段,符某金先后诈骗6位被害人,诈骗金额2.2万余元。
与此同时,2022年1月初至2月初,符某金向他人索要银行卡,再提供给诈骗分子收诈骗款并帮助取款,诈骗数额2.3万余元。
儋州市法院认为,符某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钱款;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银行卡帮助收款、取现,参与诈骗,诈骗金额累计4.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