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之窗 > 优化营商环境 善意文明执行 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

优化营商环境 善意文明执行 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找准关键点,善意文明、刚柔并济,助力双方企业纾困解难,力争纠纷实质化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挥审执联动优势

  该法院高度重视辖区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统筹立、审、执部门联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涉企业重点案件进行“会诊”,加大对高新企业、小微企业的司法支持,执行中采取法律规定范围内最优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影响。

  

  

  在某建材厂与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从某建材厂购入75万元的建材。后因新材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某建材厂起诉至霍城垦区法院,且申请了财产保全。该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后,及时启动诉讼保全程序,依法冻结建材公司银行账户并与执行局联合前往涉案企业了解情况。

  经现场查看与研判,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查封其账户和生产设备将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为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办案人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在承办法官努力下,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新材料公司分期支付某建材厂的货款,某建材厂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

  

  

  另一起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追偿债权纠纷案中,被执行公司拖欠金额较大导致债权人权利暂时难以实现,为防止被执行公司转移财产,某建筑公司申请对某房地产公司名下五十余套房产进行查封。

  为了更好化解纠纷,保障案件顺利进行,案件执行法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该房地产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但该公司仍具备继续经营的能力且态度积极,如采取正常执行的方式查封、处置公司资产,极有可能造成该公司陷入绝境,债权人权利将更加难以实现。

  执行法官认真梳理该房地产公司的财产状况,发现其有大量应收债权,遂联合审判庭法官引导、帮助该地产公司通过诉讼等方式催收债务,通过立审执联动在短时间内收回案款,在将大部分案款转付某建筑公司后,该公司主动提出解除保全措施,并就剩余未履行的债务与房地产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

  霍城垦区法院对企业失信采取审慎态度,优先保障企业正常运营、融资贷款,促进企业造血能力,对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的案件持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将涉执行案件企业在案款履行完毕后及时屏蔽执行信息并发送结案通知书等方式,修复涉案企业的信用。今年以来,该法院陆续为25人次企业、个人进行了信用修复,让企业、个人“轻装上阵”再出发。

  

  

  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李某等五人与被执行人某木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某木业有限公司因市场、经营需求变化等原因处于半停产状态,名下除生产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木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依法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陈某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很难及时和外省市客户商议项目合作,如果长期不能继续开拓业务,加之公司运营困难,被执行人资金将会愈发短缺,面临破产风险。

  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听取企业难处并对其所述内容逐一核实,同时,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李某等五人沟通协调、阐明利害,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对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之后,被执行人努力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积极筹集欠款,与申请人达成长期履行还款协议,目前已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放水养鱼”式执行实现多方共赢

  该法院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正确区分“失信”与“失能”,统筹考虑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保障和被执行人生产生活需求,通过开展执前调解工作,部分案件的执行纠纷解决从强制变为主动,既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履行,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节省了当事人的成本和时间。

  

  

  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某房地产公司建设某团商住小区外墙保温安装进行施工,施工并验收完毕后剩余款项经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未付,经霍城垦区法院判决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公司工程款130万元,后该工程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查,被执行房地产公司和其总公司账户均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且目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房地产公司提出以商铺抵债,工程公司要求现金支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执行法官经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的房地产公司只有在项目建设恢复后,房屋顺利交付预售才有资金回笼,否则申请人的利益更难以得到保障。

  执行法官从案件实际出发,摒弃机械执法,本着“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的工作思路,多次通过线上线下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从诉讼成本、回款进度、现实困境等因素出发分析利弊,在保证查封财产足已覆盖全部债权的前提下,适时解封被执行公司部分资产,缓解了被执行地产公司的资金压力,便于其自行处置筹措资金归还钱款。通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下一步,霍城垦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更高水平、更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四师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8/2024-10/18/content_1275015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