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杉)近日,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在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筑起司法“防护墙”的同时,就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陈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结婚已十余年,且共同生育一儿一女。今年7月,因遭受吴某家庭暴力,陈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大田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向各方当事人及派出所、社区等单位进行了送达,共同保护受害者。8月,因感情破裂,陈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定于10月中旬开庭。
可没料到,开庭前日的深夜,吴某却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酒后前往陈某住处,再次对陈某实施家庭暴力。面对吴某的不知悔改,法院和派出所拟依据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吴某酒醒后,认识到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果的严重性,表示坚决予以改正,且在法官调解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就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让步,与陈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协议离婚,陈某亦对吴某之前的行为出具谅解书。最终,承办法官结合吴某认错态度和陈某对其的谅解情形,经与派出所沟通后,对吴某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免于其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