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遇问题有地方“找说法”
——平和县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记者 黄杰
“包工头不给我们结工资,你们能不能帮忙调解下?”近日,装修工人范先生求助至平和县坂仔镇综治中心,称其一伙九个工人在东坑粮站工程项目做外墙装修工程,七月底完工后至今工钱结余24676元还未领到。
该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求助后,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原来,该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验收不过关要复工,而范先生等人已经离开平和了,包工头王先生只能重新找他人复工翻修,总共花了8900多元。事后,王先生想将这笔费用从他们的工钱里面扣除,范先生等人不同意。
了解事情经过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把双方当事人通知到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协商调解,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范先生等九人成功拿到剩余工钱。
这是平和县坂仔镇综治中心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生动缩影。劳务合同引争议、邻里界限起争执、借钱还款遭拖欠……这些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总令老百姓心烦不已,不知如何解决。
群众有诉求,中心立马付诸行动。今年上半年,平和县15个乡镇已全部完成综治中心提档升级改造,真正实体化运行“枫桥式”综治中心,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说法”。
“你们能帮帮我吗?我想离婚!”今年6月,辖区群众林女士到平和县综治中心寻求帮助。经过一番调查,调解员了解到林女士与丈夫蔡先生于2017年10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女儿出生后,二人冲突不断。于是,自2021年起,二人便开始了分居。林女士想离婚,但蔡先生一直拖着不肯办理,迫于无奈林女士来到了综治中心。因为婚后蔡先生从没有补贴过家用,家庭日常开销及女儿出后的费用都是林女士个人承担。因此,林女士要求蔡先生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注明违约方需按50%支付违约金。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多次与蔡先生联系。蔡先生一开始并不同意离婚,调解员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调解员也积极做林女士思想工作,将抚养费金额降到每月500元,并删除协议文本中的违约责任。最终,蔡先生表示同意离婚,并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8月,双方顺利办妥离婚手续。
“我们始终聚焦群众关切、民生需要,确保让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用心用情做好矛盾调解工作。”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在平和,16个综治中心已覆盖县乡两级,并且积极推进“枫桥式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强化矛盾调处,协力筑造坚实挺拔的“平安平和”大厦。
据介绍,平和县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在全省首创了“综治+信访+社会治理”体系,还在全市率先设立社会治理中心(综治中心),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主责主业,以“橄榄型”布局(前端一中心归集受理,中端做大做强多元调处,末端统一跟踪问效,形成闭环)实体化运行,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集散地”、多元解纷“桥头堡”、社会治理“晴雨表”。
“综治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太方便了,调解矛盾纠纷也十分给力,我对这样的服务感到非常满意!”提起当地的综治中心,辖区群众纷纷点赞。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