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中提出,要完善法治吉林建设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统筹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夯实了法治基础。
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纵深推进。贯彻落实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一体推进法治吉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部署法治人才、市县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法治护航作用积极彰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100余部。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监督,年均办理各类合法性审查事务400余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以来,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万件,直接纠错率10.4%,调解和解率27.4%,三分之一以上案件实现实质性化解。
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建设吉林特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和公证体制改革,持续开展护企惠企助企专项行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治宣传教育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社会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加强监狱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监狱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开展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教育戒治工程,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连续9年实现“六无”目标。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彩虹基地”作用,促进刑释人员更好融入社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百姓说事点”建设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获得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
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吉林司法行政铁军,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动相关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