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两天就解决了,真让我们惊喜!”10月12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护企安商为目标导向,两日内庭前调解一起涉案金额达115万余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为涉企解纷及涉企维权提供良好正面样本。 据悉,被告某电子公司因生产需要长期向原告某金属公司采购金属制品。原告金属公司按约供货后,被告电子公司一直拖欠部分货款未付。为追讨被欠货款,原告金属公司于10月11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电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15万元余元。考虑到双方均为企业,为尽量降低该案对双方经营的影响,雷溪法庭根据原告金属公司申请依法对被告电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后,当日即组织双方协商。被告电子公司对拖欠货款一事及所欠金额均无异议,但表示目前资金紧张难以兑付,且其已接获多份产品订单,希望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待其完成订单后偿还货款。 核实被告电子公司所述属实后,承办法官以维护双方企业合法权益和发展利益为立足点,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对案情及解纷策略进行了全面研判,在认真做好判前释法析理的基础上,根据涉企工作经验于次日上午主持双方当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充分讲明法理关系和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坦诚沟通;一方面从被告电子公司的现状出发,以双方同为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剖析多起真实涉企案例,劝导双方互信互谅并现场确认被告电子公司经营情况及订单状况,以此为据商讨货款支付事项。通过逐步递进的方式舒缓双方矛盾,为解纷打开窗口。 在承办法官全力以赴的调处下,原告金属公司同意在被告电子公司完成所接订单后逐步还清货款。12日下午,双方正式达成庭前调解协议:由被告电子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分期付清所欠货款,原告电子公司同意法院解除对被告电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调解协议签订后,原告金属公司当场提交撤诉申请,案件在两日内获得圆满解决,快捷的解纷效率和良好的解纷效果获得双方一致认可和由衷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