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一级员额检察官刘晶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桃源县莲花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从一个个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例出发,用生动的语言和形象的比喻,向现场的同学及教师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常见形式及带来的伤害。接着,检察官深入剖析了校园欺凌的诱因,从学生的角度,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角度出发,解释了校园欺凌为何频发。 当谈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时,检察官给出了三个小妙招:一不鲁莽,二不以暴制暴,三不沉默。最后,检察官向现场的同学们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友好相处很重要,第二、拒绝成为施暴者,第三、避免成为施暴者的目标。 活动过程中,检察官以提问赠送学习用品的互动形式给现场带来了热烈而温馨的氛围,同学们接过崭新的文具和书写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宣讲结束后,同学和老师们都表示收获颇多。通过此次法治宣讲,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提升了老师们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宣讲形式,增强同学们的法治观念,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通讯员 蒋晓伟)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nograb/646854/52/14373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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