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聚焦 > 湘潭县:让高龄“安置帮教”对象老有所依

湘潭县:让高龄“安置帮教”对象老有所依

发布时间:2024-10-26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我现在年纪大了,之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没有别的要求,回来就想有口热饭吃,有人说说话。”莫某某向调解员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愿。

  

  莫某某是湘潭县某镇在册的重点帮教对象,2022年6月刑满释放后返回原籍居住。由于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且因各种原因与妻子感情破裂,他的安置问题成了村里的“老大难”。针对莫某某的特殊情况,村委会积极行动,为其申请低保补助,并与民政所对接,安排他入住某镇养老院,从而解决他的基本生活及保障问题。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司法所持续关注他的动态,确保他能够顺利融入社会。

  然而,今年10月,由于原敬老院被撤销,所有居住人员需转移至新的敬老院。但莫某某作为政府安排帮扶的特殊人员,不符合新敬老院的居住条件及政策,只能返回原户籍地生活。10月16日上午,莫某某从原敬老院被接回至老家。考虑到莫某某家庭条件及夫妻之间关系紧张的特殊情况,司法所调解员迅速联合镇民政所、村委会,于当日下午来到莫某某家中,与其妻子、女儿进行协调,就他的晚年安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我这些年已经做得够好了,一直守着这个家,现在他回来,我和他过不下去。”一开始,莫某某的妻子朱某某态度坚决,表示无法与莫某某共同生活。协调会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沉默,调解员分别对夫妻双方进行深入谈话,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同时,调解员还与莫某某的女儿进行沟通,从家庭稳定、夫妻关系和共同目标等方面寻找共识。

  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夫妻双方逐渐放下心中的芥蒂,开始心平气和地沟通和交流。调解员从情、理、法角度进行解释和引导,让双方逐渐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莫某某和朱某某达成一致意见:莫某某将每月的补助金作为家庭的开支和生活费,而朱某某则愿意为莫某某日后的生活提供一定保障,并同意与他一起回归正常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为他们提供有效安置帮教、解决实际困难,促使他们尽快融入社会。湘潭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一人一档,做好衔接工作,摸清人员底数,掌握基本动态。对于重点安置帮教人员,将加强动态管理,强化部门协同,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帮扶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4/67/143859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