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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司法文明之窗 提诉讼服务质效

发布时间:2024-10-26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司法服务的第一道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开展诉讼活动的“第一站”,也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最前沿”。桦甸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为民举措,奋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服务窗口。

优化服务,实现诉讼服务“一站式”。制作起诉状、答辩状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桦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大厅显著位置摆放诉讼指南、文书样本、诉讼流程等诉讼指引材料。同时,加强立案释明工作,一次性告知立案补充材料,让群众在时间上只跑一次,空间上只跑一处。从便民利民的角度优化功能分区,设置甄别引导、诉调对接、跨域立案和档案服务等特色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调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了“轻车快道”,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建强硬件,实现诉讼服务智能化。升级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将“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融合到诉讼服务中,通过“智能+人工”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服务。强化科技支撑,引进诉讼服务终端一体机、触摸式智慧屏等特色设施,为群众提供案件诉状生成、信息查询等“指尖上的”诉讼服务,实现了“多屏齐显、智慧共享”。同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等平台,实现诉讼立案在线办理,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查询、调解、鉴定、保全等智慧多样的诉讼服务,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精准甄别,实现实质解纷暖民心。创新设立“甄别引导”窗口,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坐班”,对起诉材料进行先行甄别。对于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情况,确定正确的处理渠道和责任部门,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事涉部门取得联系,协调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对于当事人确实遭受了损害但是诉讼请求不当,导致无法得到救济的情形,提出建议方案,供当事人考虑选择。对一些法律关系存在竞合,当事人诉讼请求不当或不明确的案件,积极与当事人各方沟通协调,以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优契合。

司法为民永无休止符,诉讼服务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桦甸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更强劲力度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以更务实举措增强定分止争能力,用实际行动擦亮“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名片”,站好司法为民“第一岗”。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zhzl/202410/8933c74be17e4b8e8ea2519bb540467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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