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天水市着力构建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为持续推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走深走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焦“体系”建设
在健全工作体系上求得新突破
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组建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代表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同步启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为准则、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办法等9项工作制度,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四梁八柱”,为加快推进由各层级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立足“协调”监督
在汇聚监督合力上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5项协作机制,健全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的协同配合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机制,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和案件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惩处问责情况反馈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的信息互通机制,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主动性、协同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
围绕监督“实效”
在拓展监督方式上再添新举措
聚焦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探索“监督+服务”模式,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持续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畅通涉企行政执法投诉反映渠道,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强化惩处问责和典型案例通报,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监督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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