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借鉴和传承“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今年以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路村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建立“1+N”联动机制,推行类案预警机制以及开展巡回法庭,三者相辅相成,共同织就了一张严密的法治网络。
联动筑基,构建法治新格局。在推进源头治理建设与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进程中,路村法庭积极探索并构建了“1+ N”联动机制。“1”代表法庭,“N”指广泛而多元的部门、单位及基层。截至目前,法庭主动联络并纳入治理体系的“N”有:辖区内乡镇党委;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所;各村党支部、各基层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此外,联动的部门还有县直部门妇联、金融机构等。路村法庭与长治市屯留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制定《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长治市屯留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联动工作机制》。今年4月,路村法庭与妇联合作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维护妇女权益、解决家庭矛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预警护航,点亮法治明灯。在多元解纷及案件审理实践中,路村法庭积极运用类案预警机制,如处理山西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2件劳动争议案件时,通过细致调解,成功达成首个案例,进而带动其他案件调解解决,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另一案例中,针对山西某物业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12件涉及120户同一小区户主的纠纷,通过判决示范,公开判决结果,促使近50户业主主动缴费,物业公司撤诉,实现了双赢。针对环境资源类案件,该院选择森林资源丰富的屯留区张店镇作为巡回审判地点,公开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并进行普法教育,起到了警示作用,该地区一年多来未再发生类似案件。
巡回惠民,“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路村法庭针对赡养、邻里纠纷类案件,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房后,着力通过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原告辛某诉被告马某、辛小某共有纠纷一案中,辛某之子辛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获赔66万余元,款项应归辛某、马某(辛某某妻)、辛小某(辛某某子)共有。但马某、辛小某仅支付辛某2万余元,辛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辛某已85岁高龄,遂将审判现场设在原告家中,并采用分头调解的方式,对二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的亲情被唤醒,在法官见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三部曲”在路村法庭建设“枫桥法庭”工作中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枫桥法庭”建设的有机整体。联动机制为预警机制和巡回法庭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和支持;预警机制则为联动机制和巡回法庭提供了前瞻性的指导和预防;巡回法庭则是联动机制和预警机制的具体实践和落地。“枫桥法庭建设三部曲”相辅相成,为路村法庭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来源:山西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