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轮车也有了“身份证”
——福安市道安办试点开展电动三轮车建档编号工作
□记者 龚丽雯
金秋十月,走进福安市甘棠镇奎住村,放眼望去是一片金黄的稻浪。微风拂过,一束束饱满的稻穗随风翻滚,轻轻拍打,仿佛在倾诉着丰收的喜悦。田埂间,农人们正抢抓晴好天气,纷纷开镰收割,被日头晒得通红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现在政策真是好!我们真实感受到国家在保农、护农、利农上下了大功夫。”村民老汤一边熟练地操作着打谷机,一边说道,“前阵子,政府上门给我们的电动三轮车编了号,车子就像有了‘身份证’。我们上路劳作时,心里更加踏实了。”
地处福安市西南部的甘棠镇,东濒赛江河,西邻蕉城区,全镇共辖1个社区、32个行政村,约有户籍人口4万余人。这里既是全国最大的茶苗繁育基地,又坐拥福安最大平原,为农业创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近年来,随着乡村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电动三轮车一跃成为当地群众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主要交通工具,在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交通安全隐患。
“我们注意到,现在市面上的大部分电动三轮车都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不具备载人条件,一旦行驶速度过快或碰上急弯,很容易发生侧翻。同时,农村老人交通意识薄弱,上路行驶随意性较大,致使驾驶人与行人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福安市道安办主任郑木平介绍。为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今年9月下旬,福安市道安办在前期排查摸底的情况下,以甘棠镇为试点开展电动三轮车建档编号工作,旨在通过科学方式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车辆管理,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出行环境。
“开展电动三轮车建档编号,遵循的是‘一车一人一号一档’原则,即以车辆编号、三轮车基础信息台账、交通安全承诺书替代传统的上牌、驾驶证。”该办工作人员李川华表示,通过建档编号,相关部门可以更好掌握驾驶人与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以便实现对车辆的统一管理和在事故发生时的精准查找。同时,对已经登记备案的车辆,车主还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对车辆的安全性和文明驾驶等进行承诺,通过明确“十不”法律问题,念好交通安全“紧箍咒”。
为有效解决乡镇群众出行难、成本高、往返跑等实际问题,福安市道安办联合保险公司开展上门服务,在建档编号的同时,为村民就地办理保险,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一趟腿,少等一分钟”。
此外,交通劝导员还给每辆编号的三轮车喷上“严禁违法载人”的字样,进一步引导村民摒弃交通陋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目前,福安市已为甘棠镇近800辆电动三轮车建档编号,并办理相关保险,进一步强化电动三轮车的管理,保障了村民的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