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将于11月1日施行。近日,司法部在江苏省南通市举办学习贯彻《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专题培训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在开班式上作视频讲话。
培训班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关注地方和部门立法与上位法不一致、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培训班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围绕备案审查常见问题及审查标准等进行授课,有关地方和部门就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学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务实高效,表示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有关部委法制机构负责同志约11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