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防季节性交通事故多发,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压降亡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10月22日起,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强化组织领导 交警支队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级负责人全面下沉,实行连点、包片、管段、守点,对辖区主次干道逐一明确责任人。该支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10月22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睿组织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会,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源头治理 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四个一”交通安全大检查。针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排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会同相关部门对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及时清理隐患。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 强化路面管控 坚持严管严治,以打促防,始终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梯次布警、多点布控、循环管控,精准调配执法执勤力量,持续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重点路口见警力”。强化违法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联合多部门多警种作战、一体攻坚,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全覆盖、违法不漏管、秩序不失控。 强化精准宣传 在查纠交通违法过程中,民警、辅警向驾乘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提示,发放安全提示资料,广泛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及后果,确保“逢车必宣”,提高宣传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精心制作《摩托车电动车警示教育片》等一批高质量的交通安全警示片,结合真实案例,通过新媒体平台和公共场所广泛传播;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全面曝光高风险驾驶人、车辆、企业及违法案例,消除安全隐患;制作10万份精准宣传资料,通过警务站民警和摩电经营企业等进行广泛发放,有效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重点车辆: “两客一危一货一校”、6座以上小客车(面包车、商务车)、轻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驾驶人: 重点车辆营运驾驶人(A1、A2、B1、B2)、校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吸毒驾驶人等。 (三)重点违法: 1.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2.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面包车、校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乘客不使用安全带; 3.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 4.货运车辆严重超载、非法改装、疲劳驾驶; 5.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6.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强超强会、逆向行驶以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现场直击 01饮酒驾驶 10月29日22时50分,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新颜路厦门大道路口至工贸路口路段,对一辆牌照为湘C98****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彭某国涉嫌酒后驾驶。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02醉酒驾驶 10月25日,岳塘交警大队四中队在株易路口进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涉嫌醉酒驾驶且无证驾驶。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3疲劳驾驶 10月29日,九华交警大队一中队在二环线路段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渣土车等大型车辆疲劳驾驶、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下午3时31分,民警在对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熊某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存在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 湘潭公安交警将持续强化整治不懈怠,守护安全不停歇,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生命安全,请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nograb/646854/75/14409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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