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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数字法律监督模型让脱管社矫对象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检察官,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真的非常后悔!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遵守规定……”日前,即将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周某悔不当初。

  周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经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日前,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就周某社区矫正期间多次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闽侯县范围被提请撤销缓刑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经公开听证,各方一致认为周某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不假外出,情节严重,为辖区内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做了错误示范,影响恶劣,依法建议社区矫正机构采取提请撤销缓刑等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长期以来,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超请假时间、地域未归,脱离监管的情形时有发生,脱管行为具有隐蔽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数量少加之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之间信息互通不畅,检察监督仅靠查阅档案、走访调查,难以发现,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常态化监管的一个难题。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将传统监督模式与“大数据监督”模式相融合,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构建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打通检察数据、公安数据、司法数据之间的共享通道,提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轨迹、请假信息、报到情况、判决情况等关联要素数据进行比对碰撞,筛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线索,加强数据信息巡查,精准靶向监督防“脱管”,借助大数据模型成功破题。

  “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法律监督模型的运用堵塞了监管漏洞,破解了监督难题,极大提升了检察监督精准度,让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无处遁形。”闽侯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该举措同时也推动了源头治理,切实防止和纠正社区矫正罪犯脱管,助力社区矫正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对保障刑罚执行权威性和公正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意义。(吴晓)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zhihuizhengfa_1030/49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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