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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华:逐“光”前行的法律“守护者”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李德华,男,汉族,1967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全南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兼任赣州市盲人协会主席。他30年如一日,始终坚持“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诚信为民”理念,奋斗在公证工作第一线,以行动诠释温情大爱,凭借有限的视力,成为一名逐“光”前行的法律“守护者”。先后获评“新时代赣鄱先锋”、全省“公证质量先进个人”、赣州市“优秀公证员”、“赣州好人”、全南县“十大最美共产党员”、全南县政法系统“十大为民干警”等荣誉,荣记个人一等功奖励。

  自强不息

  让生命重放光辉

  1994年,一场疾病使李德华的眼睛出现视力障碍。他服从组织安排调到了全南县司法局工作。疾病的困扰没有把他击倒,他重新振作精神,立志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他克服重重困难,利用读屏软件,在网上报名参加各种培训班,摸索出了一套无鼠标操作电脑的流程,熟练地掌握了在电脑上浏览新闻、读书、编辑文件、打印材料等技能。他自学法律,通过全国公证员统一资格考试,于1997年成为了全县两名公证员中的一人。

  

  爱岗敬业

  工作力求尽善尽美

  李德华是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干部,但他从不居功自傲,坚守在窗口一线服务群众。

  钟女士前往公证处咨询遗产继承相关业务,领到了一份关于遗产继承的“一次性告知书”,将办理流程、时限、所需材料都罗列出来。“对比以往跑几次,如今一次就能弄明白,方便了我们群众。”钟女士竖起了大拇指。这得益于李德华自创配套文书的做法。李德华面对繁重细致的工作挑战,他从未退缩,优化工作流程,深入研究不同群众的需求,建立详细的业务分类图表,编制不同公证业务的配套文书,创新工作方法,面向群众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将工作细节做到极致,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李德华不仅对自身业务要求严格,对待同事更是悉心指导,力求提升公证团队整体业务水平。他从生活礼仪到公证法律知识的运用与技巧,不厌其烦地引导新来的年轻同事。就这样,他将一批又一批初出茅庐的“公证新手”培育成“行家里手”。“我是在李主任的指导下成长起来的,他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一直鞭策着我。”全南县城厢司法所所长钟富明说。

  李德华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业务水平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政法系统的同行均称他是“民事法律专家”。省公证协会领导在检查公证案卷质量时,多次提到:“我们身边就有值得大家学习的公证质量好榜样李德华,何须舍近求远外出学习呢?”

  热忱服务

  把温暖送到群众手中

  “要甘当群众的‘出气筒’,做群众的‘贴心人’。”这句话时常挂在李德华嘴边。他不仅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从青丝到白发,在为民服务这条路上,李德华走了30余年,留下的是他风尘仆仆的身影和坚定有力的脚步。最早一个到,最晚一个走,是李德华的常态。他常常主动加班,为来自偏远乡镇的群众办理公证业务,争取“一次办好”,降低当事人跑路次数。

  2019年,中寨乡村民陈某因丈夫的意外离世,来到全南县公证处办理相关业务,在工作人员告知她需要家公钟某亲自来办时,她十分不解,面对丈夫的离世和生活的难题,顿时嚎啕大哭,李德华主动靠前,暖心劝导,得知钟某已年逾70且腿脚不便后,提出可以上门服务。随后,李德华克服自身视力障碍,多次与同事前往钟某家中为其办理业务,考虑到钟某家的实际困难,还主动帮忙申请特事特办公证“绿色援助通道”,为其免收了公证费用。

  

  用生命感动生命

  用激情点燃激情

  面对困难群众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现状,李德华创建“德华法询群”,无偿为全国各地的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材料等法律服务,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他在全国首创“法明心亮”盲人普法培训班,对全市盲人进行轮训,让盲人同样成为法律明白人、生活明白人。他把按摩专家请到赣州各县,让盲按专家从基本按摩手法到疑难杂证的治疗,面对面手把手为盲按从业人员传授技能。他率先在盲人群体中组建红歌团合唱队,带领视障者走进赣州大剧院与中国残联艺术团同台演出,通过一首首红歌把视障者的激情点燃。

  他是一名残障人士,却心中有梦、眼里有光,身残志坚、自强不息,自学法律,成为全国首位视障公证员。几十年如一日,把组织安排当作第一任务,以超人的毅力,克服视力障碍的困难,从事公证工作30年,坚守在窗口一线服务群众,办证上万件,无错假证案件,零投诉案件。他兼任市盲人协会主席,把自强、自信和生存技能带给了全市残障人士。他诠释着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无私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无限传递,无限延伸。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031/2024103160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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