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创新运用网络技术手段保障离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将视频“云探望”方式和现场探望同时写进调解书,突破时间、空间限制,破解探望权难题,让亲情不掉线。 原告赖某(女)与被告李某(男)于2020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2021年1月生育女儿小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事务常发生争吵,2022年6月开始原告与被告分居至今。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案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婚生女小李随母亲共同生活,由父亲一方给付抚养费,但双方对孩子的探望方式一直争执不下,父亲认为离异后应保障其和孩子的正常沟通,要求每周都将孩子接回同住;而母亲则认为小孩在异地上学,路上经常来回,频繁更换居住环境也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生活。 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基于探视权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以情理法“开道”,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调解,与双方反复沟通,期望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充分保障父母探望孩子的权利。最后,在双方均同意的基础上,法院将微信视频“云探望”方式和现场探望同时写进调解书,明确父亲一方可在每月通过网络平台视频探望小孩两次,每月可前往小孩居住地探望一次,寒暑假期间可接小孩前往父亲住所共同生活一次。 视频探望不仅为远距离探望提供了便捷,搭建了沟通的渠道,也避免了夫妻离异后因探望问题引发新的矛盾。探望的方式包括接回同住、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行使时应以子女生活、学习、生活便利为先,实现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保障父母探望权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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