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二中院依法将涉刑事受害人的2笔司法救助款项共计10万元,发放到4名被救助的未成年人手中,持续传递司法温情,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省二中院在审理一起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发现该案的发生不仅让被害人家庭生活艰难,还因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中留下3名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
主审法官随即前往被告人及被害人家中、当地村委会进行调查走访,详细了解3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程度和学习情况、收入来源及支出、当前存在的困难,并指导他们备齐司法救助的资料,转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处理。
经审查,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未成年人中,最大的13岁,且因案发时在现场受到精神刺激导致休学在家,另外两个分别为11岁和8岁。考虑到正在审理的刑事判决生效需要时间,但是司法救助工作迫在眉睫,省二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决定,给予3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5万元。
在落实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过程中,省二中院经排查发现,一起案件当事人系未成年人,需要救助。该案当事人小燕(化名)系一名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受到侵害。判决生效后,小燕及其法定代理人另行起诉,要求被告人及其工作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支持了小燕的诉讼请求,但由于被告人及其工作单位均无赔偿能力,该案陷入了执行难的困境。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官积极联系小燕的法定代理人并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小燕年幼寄居在亲戚家并就近入学,父母离异后父亲下落不明不承担抚养责任,母亲再婚新组建家庭后又生育子女,收入不稳定,导致其生活非常困难,犯罪行为还给小燕造成精神疾病需要治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省二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决定,给予小燕司法救助金5万元。
目前,省二中院已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4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不仅帮助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走出阴霾,还保障4名未成年人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彰显了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