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近年来,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这一有力抓手,持续关注、精心守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办理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178件,制发检察建议156份,助推创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聚焦治理顽疾“出实招”
养殖场没有配套污染防治措施,村落路旁堆放畜禽粪便,生活垃圾清理转运不及时,田间地头散落废弃农膜,河道内排放污水……面对这一系列乡村常见“顽疾”,陇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摸排调查、精准施策,向属地镇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陇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张佳丽介绍,县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综合利用磋商、听证、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形成多部门同监督、共治理的协作格局,确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顽疾”得到有效整治。
陇西县文峰镇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家集牧草种植、园林绿化、肉牛、生猪养殖为一体的农林牧循环发展企业,因未建设配套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周边人居环境和河道生态造成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陇西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政单位送达了检察建议。一个月后,检察官再次实地走访,发现该企业已全面完成整改。今年以来,陇西县检察院共督促治理畜禽养殖污染6处,清运农村建筑生活垃圾两万余方,回收处理废旧农膜200余吨,规范垃圾堆放点50多处,封堵改造农村入河排污口4处,有效解决了陇西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问题。
健全乡村治理“监督链”
线索来源渠道单一,一直是制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个瓶颈。陇西县检察院积极调动“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群体,加强群众举报、走访巡查、刑检衔接等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涉农村人居环境线索,办理了一批相关案件。
今年5月,有志愿者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传现场照片,称他所在的村旁排洪渠内堆放着大量生活垃圾。陇西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实地勘查和走访群众,了解到周边群众为了便利,数十年来一直向该处随意倾倒垃圾,已影响到行洪安全。
调查确认后,陇西县检察院依法向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属地镇政府联合村委会,用一个月时间将堆体高近7米、7000余方的垃圾彻底清理干净。
为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陇西县检察院在制发检察建议后密切跟进整改进展,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不仅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而且与行政机关坐在一起,听取意见和面临的困难,共商解决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未按期回复检察建议、整改后“反弹回潮”等情形,陇西县检察院近年来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形成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闭环监督。
打造环境治理“新引擎”
“今年人代会期间,我就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降低残膜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提出了建议,和我提出同样建议的还有其他5位代表。”陇西县人大代表郭永强介绍,陇西县检察院关注到相关建议后,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专项行动,通过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互促共融,让代表建议及时落地。
今年年初召开的陇西县人代会上,代表就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出意见建议11条。陇西县检察院对建议内容逐条梳理研判,以类案监督的方式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并以此为契机,构建起人大、政协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衔接转化机制,以“代表建议+检察建议”“政协提案+检察建议”的方式,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实际举措。
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陇西县检察院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先后与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明确线索双向转送、主动备案、联合评估、会商研判等措施。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工作意见》,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良好局面。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1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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