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自今年2月启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坚持治罪和治理相结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公平有序法治环境。
今年2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新疆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新疆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工作任务,依法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源头治理,对破坏公平竞争、侵害企业利益“零容忍”,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侵害企业利益虚假诉讼案,为企业挽回损失470万元,推动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办案中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名下有多家疑似“空壳公司”,案件移送至市场监管部门,目前2家“空壳公司”已被注销。
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根据区域实际,确定护企重点领域,对重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办案实效。
巴楚县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经营主体权益保护和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小专项”活动,依法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坚持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在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积极促成侵权人赔偿损失10万元,减少权利人诉累,实现民事赔偿救济。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疆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7人,对于知识产权不起诉案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强化反向衔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0件,切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