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目前该同志在诫勉影响期内,建议暂缓使用……”日前,太和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审核,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并反馈给县委组织部。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的关键环节,也是加强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严守党风廉政审查关口,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进行“政治体检”,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规范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严把规范流程关,坚持“双必查”,既查政治方面问题,又查廉洁方面问题。建立联审机制,对有异议、有争论的查否了结案件,由县纪委监委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分管副书记、案件主管常委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承办单位进行联合会审,研究形成统一意见,联审认为确需退查补证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促案件承办单位进一步调查,形成明确结论,层层把关,确保有据可查。
同时,为严明廉政审查纪律,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在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以严明纪律确保回复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回复廉政意见4859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8人次,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要做到问题不回避、错误不遮掩,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