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本资金补助花名册上,有两个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相同,身份证号码却不一样。”
“这本更奇怪,姓名不一样,身份证号码反而一样。”
此前,眉山市丹棱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乡村振兴项目监督检查时,在齐乐镇红石村实施的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补助花名册中发现了异常。
丹棱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齐乐镇红石村了解改厕情况。(黄映妮 摄)
为弄清事情原委,县纪委监委决定兵分两路,一组赴县农业农村局调阅资料,了解全县农村“厕所革命”政策和项目实施情况;另一组实地走访红石村改厕户,了解改厕真实情况。
经了解,2019年丹棱县启动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室内厕屋和室外无害化处理设施两个部分,每完成一个部分建设可获得1000元建设资金。红石村为此次项目实施村社之一,由工程老板徐某某承接实施。然而,纪检监察干部在走访时,发现红石村每户均未实施室外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部分,工程老板却足额领取了每户2000元的改厕资金。难道是徐某某弄虚作假?带着疑问,纪检监察干部遂即决定找徐某某谈话。
“红石村的改厕项目你是怎样实施的?”
“严格按照方案弄的,每户都对室内外做了新(改)建。”
“那这怎么解释?”纪检监察干部随即拿出走访调查时拍摄的改厕现场照片。
“呃......当时心想室外工程都是埋在地下,一般不容易被发现,于是就动了歪心思,趁机虚报了工程量......”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拿出实证,徐某某很快承认了在改厕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项目实施、验收都需村上监督把关,一个工程老板岂能瞒天过海,会不会另有隐情?带着疑问,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发现徐某某与红石村村主任宋某某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在证据面前,徐某某这才道出了事情原委。原来,宋某某作为红石村“厕所革命”项目具体负责人,为了从中谋取利益私下找徐某某商议合伙承建,并指使徐某某在项目实施中制作虚假资料,从中套取项目资金24.5万元。目前,宋某某已被立案审查。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以点带面,在全县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统筹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组建3个片区协作组,通过查阅项目资料、走访改厕农户、核实建设内容、追踪资金流向等方式,逐村逐户对全县50个村社2019年以来实施的“厕所革命”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挖出优亲厚友、套取资金、截留挪用、摊派费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78个,挖掘问题线索11件,立案10人。(作者:白齐慧 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