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司法权威,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改革部署,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压实主办责任,推动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今年1至10月,共执行到位标的额3.23亿余元,执行到位率为68.87%,相比去年同期上升25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为62.34%,相比去年同期上升31个百分点;案件终本率为22.57%,相比去年同期下降6.66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6.48%,平均结案时间76.3天。 集中执行活动前部署。 内外联动,放大协同执行牵引力 部门协同“横向到边”。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将执行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敏感执行案件实行“一事一议”“一案一策”,促进工作有序推进;与检察、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家单位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查人找物、联合惩戒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 执行联动“纵向到底”。与淘宝、京东等互联网平台达成协议,依托电商、快递等第三方软件的海量数据,查找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址及其移动轨迹,提高执行效率;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联动协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实现执行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的无缝对接。 跨域执行“交叉到位”。牢固树立协同意识,服从上级法院对全市执行力量的统一调度使用,全力配合交叉执行,运用异地执行手段,打破执行僵局,有效避免地域性、社会性复杂因素对案件执行的影响,提升执行质效。今年以来办结交叉执行案件182件。 风雪中拘传被执行人。 繁简分流,提升终本清仓内驱力 辅助事务集约化。重塑执行工作流程,全面推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的执行机制。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对执行办案中的重复性、机械性操作进行标准化、程序化整合,实施统一送达,统一查控,立案3日内送达执行文书,5日内查控财产,15日内完成执行案件的第一次繁简分流;按照标的额、财产变现难易程度等标准,对执行案件进行科学分类,精准分流给3个简案团队和8个繁案团队,再由各团队进行组内分工,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推行以来,全院执行案件财产处置整体效率提升21%。 立审执破一体化。将涉执行要素融入立案、审判全过程,通过审执互商、执前督促、执破融合等举措深化协调配合,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以保促和、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共同开展执前督促,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加大“执转破”力度,对被执行企业履行能力不足、符合破产条件的,积极引导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创设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预审查制度,推动各环节顺畅衔接,助力市场出清、资源集约。今年以来,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下降40.37%。 专项执行常态化。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小案”执行问题,助力终本清仓。以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的专项执行为抓手,聚焦涉民生及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开辟涉民生简案“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对涉民生、小标的终本案件进行重点梳理,逐案排查求解破题之道,推动多件终本旧案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运用网络查控、网络拍卖等措施,提高财产查控和处置效率。今年以来共计执结涉民生案件323件,发放执行款1698.18万元。 夜间突击执行。 刚柔并济,加强权益兑现支撑力 突出执行的强制性。用足执行措施,着力破解“人难找、物难查、信难守”问题,在现有的网上查控系统基础上,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提高查人找物效率,对有执行线索、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执行悬赏公告”的方式对失信人进行曝光,联合多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出行、购房、招投标等行为进行限制,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拒执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罚款、拘留86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7件。 重视执行的灵活性。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合理选择执行财产,积极推进执行和解,灵活采取变价措施,运用“活封活扣”“处罚预通知”“执行担保”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严格区分失信行为与确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形,为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助其放下包袱轻装出发;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尽力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积极对“执行不能”案件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司法救助。今年以来,通过执行和解盘活企业资产970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31.4万元。 确保执行的规范性。全流程管控办案节点,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行行为,确保各项流程环环相扣、衔接有序;每周召开例会,每月进行数据会商,掌握各项核心指标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提升执行质效;深化当事人、检察机关、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实现办案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透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参与案款发放,每周定期安排执行法官接待来访当事人,涉执信访案件由院长、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亲自接访,落实“一案双查”,倒逼执行行为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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