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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发挥“大作用” 湖南古丈默戎法庭绘就基层治理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湖南省湘西州古丈县法院默戎法庭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努力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描绘出基层治理新画卷,照亮着苗家儿女前行道路,守护着一方人间烟火。

  穿梭于田间地头 巡回审判便民利民

  “向法官,你给我邮寄的法律文书我都已经收到了,我也愿意积极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我的母亲重病,需要人照看,我实在抽不出身来法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案件当事人石某在电话中焦急地说道。

  “你不方便过来,那我们就去你家找你,为你们进行现场调解。”默戎人民法庭的法官如是说到。

  “入户调解”只是默戎法庭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我们这里都是老年人居多,所以我们会认真审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行动不便、确有特殊情况以及适合现场解决的案件,我们都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巡回审判、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提升的是群众的满意度,我们多迈出去一步,当事人就少走一步,我们把巡回审判作为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默戎人民法庭庭长向春琳如是说道。

  奔走于乡村社区 多元解纷联调联动

  “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更何况你们的女儿都是朋友,你怎么能用围墙堵住别人家的通道?”

  “大家都是邻居,有问题可以坐下来一起商量,直接用围墙堵住别人出行通道是不对的。”

  近日,在默戎镇牛角山村村委会,法庭干警联合当地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司法所以及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石某与龙某做调解工作。

  原来,原告石某与被告龙某近年来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导致邻里关系持续恶化,龙某便在原告石某的通行道路上修建了围墙,阻挡原告的正常通行,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从村干部处了解到案件的相关情况后,默戎法庭当即召集村委会干部,司法所以及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联调联动,联合各方力量,最终从源头上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近年来,默戎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联合村委会、镇司法所、镇派出所联合联动,形成矛盾化解的合力,构建“法村警司”的联合联动机制,促进矛盾多元化解。

  往返于集市学校 法治宣传沁人心脾

  “各位乡亲,你们知道现在最常见的诈骗手段是什么吗?你们了解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了以后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吗……”近日,默戎法庭干警充分利用默戎的“赶集日”,将法治宣传的讲台搬到集市,通过经典案例,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各位乡亲进行法治宣传,并开设专门的“有奖问答”以及“法律问题咨询”通道,为乡亲们答疑解惑。

  “利用赶集日进行法治宣传一直是我们默戎法庭的传统,赶集日人流量大,我们用经典的案例加上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比单纯的发放资料手册让乡亲们的印象更加深刻,法治宣传的效果更好。同时,我们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让乡亲们提升参与感,这已经是我们今年举办的第6次赶集日法治宣传活动了。”默戎法庭负责人向春琳说道。

  “‘小法庭’亦有‘大作为’,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积极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治理,绘就司法为民的新‘枫’景。”古丈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智伟说道。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5/99/14430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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