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司法局针对纠纷调解平台分散、群众有诉多头跑路等问题,通过搭建平台、整合力量、完善机制,打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终点站”,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工作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一是服务融合,建优工作平台。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全面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推进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等融合对接,引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品牌调解室和平安法治类社会组织入驻,设置人民调解、医患纠纷调解等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值班,并对案件接待、调处、导流等机制进行了优化,着力增强集调解、信访、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讼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年初以来,全市开展排查4295次,调处矛盾纠纷33744起。
二是强强联合,用好各方力量。坚持“哪里有矛盾纠纷,就将人民调解组织组建到哪里”的原则,市、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普遍设立,在矛盾纠纷较多、调解任务较重的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重点领域及新型调解组织培育,围绕“345”现代产业体系,组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金属新材料等新兴行业性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已设立376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派驻公安、法院、检察院等39个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1373名。推动更多政法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网格等活动,鼓励退休政法干警成立调解工作室,发挥政法机关专业优势,开展法治宣传、预防化解矛盾。用好乡贤、“五老”、社工、志愿者等力量,加强矛盾化解、法律咨询、心理服务等社会组织建设,壮大和优化兼职调解员队伍,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内外整合,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源头防范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和执法不公引发矛盾纠纷。健全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强化多部门联合研判,做到每月常态研判、重要节点每日研判、重要事项专题和实时研判,及时发出预警指令,督促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应对。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解纷体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